第二十八章 上访浪潮
1972年,出现了到北京上访的浪潮。上访人员越来越多,到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上访的经常拥挤着几百人,管吃管住,应接不暇。因为“文化大革命”把方方面面的组织机构、政策、法律都冲击了,一时出现求告无门,接待处理也无所适从。 上访人员多半是冤假错案的受害者及其家属,问题难以解决,也引起了一些治安问题。周总理很着急。在一次会议上,周总理指定我负责,由公安部集中各部门的意见,起草解决问题的方案。 我回到公安部向李震做了汇报,并立即组织当时办公室信访组的郝彦、李恢强、张镇等同志与各有关部门联系,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情况、问题和意见。在这个基础上,我主持起草了给中央的报告稿。经过三个来月的紧张工作,反复征求意见,仔细修改,定稿、会签后,上报周总理。 1972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批转了这个报告,即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室、解放军总政治部和公安部《关于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首都治安的报告》。这个报告重申和阐明了肃反政策界限,划分农村阶级成分,处理户口迁移、工资、劳保、退职退休、优抚、救济以及处理被开除、被遣散、被疏散、非正常死亡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强调对搞错了的应该纠正,并做好善后工作,解决了当时的一些问题,也为日后的落实政策工作提供了依据。
第二十九章 废除法西斯式审查方式
原铁道部副部长刘建章的妻子刘淑清探监后写信反映秦城监狱虐待在押人员,一天只放风三十分钟、喝三杯水等问题。1972年12月18日,毛主席在来信上批示,问道:“这种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是谁人规定的?应一律废除。”当日,周总理批告李震、杨述、吴庆彤三人,请他们联合起来办三件事:一、将刘建章保外就医,并通知其家属子女前去看望。二、将刘建章全案结论抽出送国务院李先念、纪登奎批。三、请公安部会同卫戍区将我在国务院当面提出过的要清查北京监狱待遇问题,再在年内作一次彻底清查。凡属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和虐待、殴打都需列举出来,再一次宣布废除;如有犯者,当依法惩治,更容许犯人控诉。 李震拿着这个批件叫我阅看。他面对毛主席的质问,周总理的指示,无法说清楚问题。遵照批示,李震召集北京卫戍区、市公安局负责人研究贯彻措施,并在全市军管工作人员和干警大会上传达、部署。随后,组织工作组,重点检查秦城监狱,同时对全市各监所和监护点进行检查和整顿。通过检查,发现存在打骂虐待在押人员等严重问题。边整边改,增加了在押人员放风、送开水次数,保证吃饱、吃热、吃得卫生,适时洗澡、理发,废除睡觉不准面朝里等等不合理规定,取得了一定效果。 李震没有让我直接参与落实工作,这方面的具体情况我不了解。但是,到了1973年冬,我因李震自杀被抓进监所时,一些陋规依然存在,如只准脸朝哨兵睡觉之类。在“文革”的大形势下,改起来实在困难。
第三十章 李震自杀
李震突然自杀。 1973年10月21日夜间,李震钻到他自己住房西面的地下管道深处上吊自杀死亡。这是发生在公安部院子里的特大突然事件。 李震的住宅是一幢平房。 李震自杀以后,按照周总理的指示,立即由各方面刑事勘察专家联合进行现场勘察。结果证明,李震是从自己住房西面的一个地下管道洞口进入的,大约深入20米的地方,即是古老小亭子的下方,先咽进30多粒“速可眠”而后上吊的。 1966年9月,谢富治调李震到公安部担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部长,掌握公安部的“文化大革命”。这时我已靠边站、受批斗五个月了。 李震到公安部以后,充当谢富治最得力的助手、最可靠的骨干。谢富治通过和依靠李震掌握公安部的全盘工作。李震自杀时,是中共中央委员、公安部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常务副部长、部革命委员会主任。在谢富治指挥下,李震领导公安部的全盘工作,红得发紫,权倾一时。 李震自杀来得突然,引起了人们的种种疑问和猜测。 经过全国著名医学专家吴阶平、林钧才、董炳琨、吴蔚然、陈敏章等人对尸体检验和公安专家的现场勘察,于1973年11月9日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中央。 这个报告肯定是自杀身死,列举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李震是自己走入地下管道内吞进“速可眠”药片后上吊自杀的。 但是,施义之等人不顾现场勘察,不顾客观事实,硬说李震不可能自杀,一口咬定是被谋杀的。 施义之等人执意把自杀当成谋杀来侦破,主观臆断,怀疑一切,并把我和于桑当成“谋杀”的主要嫌疑人。 1973年10月25日午夜,中央决定对我和于桑实行“保护审查”。 我被送到在北京安定门外交通干校的北京卫戍区监护所里关押起来。到1975年2月15日释放,关了15个月又20天。成了嫌疑人中的重点对象。于桑被关押在同一个地方,以后知道关了4个月。 根据施义之事后写的材料披露,只因卫戍区司令员吴忠提出,担心刘复之被关死在狱中,才把我放出来的。 释放我出来的当天,施义之和时任中央组织部部长郭玉峰与我谈话,地点在公安部五号楼。他们摆着架势,指责我态度不好,不承认错误,声称要下放我到京外去劳动。又逼我表态,感激宽大。我顶住了。我说身体不好,要求在北京治病。我表示不存在态度好还是不好的问题,也不存在对我宽大还是不宽大的问题。施义之、郭玉峰是完全无理的。这样,他们放我回了家。 因为李震自杀而让我坐了近16个月单人牢房,坐的冤狱,坐的闷牢房,没有人搭理、提问,我回到家里几乎话都不会说了。 1975年我被释放以后,施义之等人对我继续组织审查和批判。特别是1975年12月至1976年9月,在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中,施义之和他的顶头领导把我当做公安部的典型人物,反复发动批斗。 1976年9月9日,毛主席逝世。施义之等人不允许我瞻仰毛主席遗容。不过这时,他们管不着了,我自己去看了。 1976年10月6日,我们党粉碎了“四人帮”,党和国家的大局发生了根本变化。到了这个时候,对我的批斗才不了了之。 把李震自杀当成谋杀,把无辜的好人作为“谋杀”的嫌疑犯关押审查,这是发生在公安部的冤错案件。本来是不应该有的事。 李震自杀前后是个什么情况呢? 1973年10月18日,我奉周总理之命,尚在天津办理一起匿名恐吓信案件,接到公安部里的电话通知,要我回京参加部党的核心小组会议。当天我驱车回到北京。 10月19日,因为于桑还在洛阳没有赶回来,李震让会议推迟。 10月20日上午,李震主持核心小组会议。会上,于桑、曾威因为“算旧账”问题发生激烈争论,几乎动粗。李震和我都站起来进行劝解。我说,争论问题不要这样。李震让会议暂停了下来。 21日没有开会。 22日上午9点钟左右,我接到李震秘书郑爱萍打来的电话,他说:“上班时间已过了一个钟头,李部长还没有来,我找了很长时间没有找到,不知道到哪儿去了?” 这时,我没有太在意。我问:是不是熬夜了?是不是总理有事把他找去了?我让郑爱萍到李震家里、五号楼找一找,向外面打电话问一问。 过了一会儿,郑又来电话说,还是没有找到。他显得有些焦急。这时我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要郑爱萍立即通知在家的核心小组成员到五号楼会议室碰头。当时我是管常务的副部长。 我来到五号楼下西侧会议室。施义之、曾威、张其瑞也陆续到了,于桑在部外开会赶了回来。 郑爱萍向核心小组成员汇报了上班后四处寻找不到李震的经过。我觉得奇怪,李震能到哪里去了呢?大家继续寻找。人们分成几路在院子里搜寻。我和曾威在五号楼,找遍了楼下楼上和三层的小阁楼,都没有结果。 这时,空气紧张起来,我们在五号楼的会议室里,惶惶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于桑向周总理办公室打电话,报告找不到李震的情况。在忙乱一阵以后,有人发现李震的夹大衣在五号楼的过厅里挂着,大家觉得更奇怪了。 将近上午11点钟的时候,有人慌张地跑来报告,说有两个工人查找到地下热力管道二三十米的深处,大约在李震房前东北侧那个小亭子的地下方向,发现李震吊死在管道上。这时候,大家非常震惊,我也愕然。于桑又向总理办公室作了电话报告。于桑接到周总理的电话指示:不要动现场,保护起来,不要光由公安部的勘察现场的人员下去,要立即请北京、天津的专家一块来勘察。并且要卫戍区立即派一个加强连,加强警戒,把所有地下管道口都布哨封闭。 总理的指示,非常精确。这样使李震自杀的现场保护得完好无损,又由几个部外单位的专家共同进行勘察,写出了材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报告。这一切,形成了施义之等人力图把自杀搞成他杀的不可逾越的屏障。 根据中央的指示,施义之、曾威等人组织调查组,进行李震的死因调查。 头两天,核心小组在一起听汇报,分析研究情况。后来,我感觉到异常了。施义之、曾威、张其瑞明显地把我和于桑撂在一旁,有些活动不通知我参加,甚至连核心小组向周总理的汇报,也不通知我去。因此以后的情况我什么也不知道了。 在李震尸体搬到了大礼堂时,施义之提议核心小组成员去看看。有一个同志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他就是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汉臣。刘汉臣主管刑事侦察。我们到大礼堂的楼下小休息室时,刘汉臣在一旁站着,没有说话。 李震尸体平放在两张小桌子上面,用一块白布蒙着,头露在外面。我看了看,能清楚看出李震的舌头从侧面伸出,舌尖被牙齿咬着,这表明是生前上吊自杀身死的。面对这种情况,我的心情不好,也很纳闷。事后造反派造谣诬陷我当时表现幸灾乐祸,这纯属胡说八道和蓄意陷害。 可是,在李震上吊自杀的事实面前,施义之等人却反常地坚持说李震不可能自杀,肯定是被谋杀的,要侦破。 但我没有料到,施义之的疑心竟是冲着我来的。事隔几年之后我才知道,公安部老法医赵海波在看了李震遗体后曾脱口说出是自杀,还有外省来的法医也反映是自杀,他们因此受到审查。从此没人再提“自杀”这两个字了。 在李震自杀以后的四天里,五号楼被怀疑是“出事”的地方。周总理指示封闭五号楼。我们部领导人集中转移到东大厅办公和活动。 23日、24日、25日这三天,施义之让一些人排队、研究谋杀的可疑线索、对象,回忆李震当天的活动,逐人逐次排查接触过李震的人,以及来往的电话等,寻找谋杀的可能线索。由于重点在寻找他杀依据,情况被人为地搞复杂了,也弄混乱了。 但同时,自杀的事实也进一步显露出来。 办案人员从李震穿的上衣口袋里掏出几十片“速可眠”,在地下管道李上吊的地方,又捡到掉在地上的若干片“速可眠”,加上解剖时从胃里取出的30多片,正好100片。 公安部机关卫生所反映,几天前,李震亲自向卫生所小杨要过一瓶100片的“速可眠”。 在李震办公室里,发现有把剪刀放在桌面上,窗户上的尼龙绳被剪断了。刑事技术人员检验,这个剪刀和尼龙绳子被剪断的切口是吻合的,粘附着同样的纤维丝。而且桌面上、剪刀上都只留有李震的指纹。地下管道里留下的指纹、鞋印,也只是李震一个人的。 上述重要证据表明,李震是自杀,不是他杀。可是,施义之一口咬定“李部长不会自杀”,并声称,“不破此案死不瞑目”。 24日,我清楚地感觉到被施义之等人怀疑上了。25日晚上,我被告知到中央开会。这时已将近午夜12点,小雨霏霏。 我们从公安部东大厅出来,曾威和于桑坐一辆车,施义之和我坐另一辆车,一前一后,相隔只有几步,都披着军大衣,从人民大会堂北门进入。往常,参加中央的会议是朝东往福建厅走的。这次相反,我们被领着朝西往新疆厅方向走去。突然间,埋伏两厢的人冲出来抓住于桑,于桑回头看我,披着的军大衣掉落在地上。我还没反应过来,从两旁出来的人已把我架住了。我亲历了“突然袭击”的刹那感受。 我被带到西大厅的东北角,进行搜身。中央办公厅副主任、警卫局副局长杨德中进来向我宣布:“中央决定对你保护审查。”只说了这一句话。我没有任何对抗的动作。我即时反应说“好嘛”。我心里明白,这个逮捕的决定是经过中央作出的。不过,这下搞错了,完全搞错了。我没有想象到中央会采取这样严厉的方式来审查。 这个时候已是10月26日凌晨。我被架着进入电梯下到大会堂西北门的院子里。这里已有北京卫戍区的吉普车在等着。我上了车,两旁坐着监护人员,车子朝着南长街方向开去。我料到将被送到安定门外交通干校那个监护所去,而不是到秦城监狱。这条路线我很熟悉,我曾几次到这个在交通干校的监护场所审问过人。到秦城监狱的路线我也很熟悉。 我被关进在安定门外交通干校的北京卫戍区监护所单人牢房里。这个被改做监狱的交通干校,院子里有三座两层小楼。关我的是北楼二层靠西头的一间。牢房的代号是“251”。我这个房间曾经关过王恩茂,墙壁上留存有造反派乱写乱画打倒谁谁的字迹。后来,我在中楼和南楼都关过一段时间。 事后知道,在我被拘押的期间,施义之等人发动公安部机关开展对我的大规模揭发批判,逼迫很多人发言表态,又派人四处调查,讯问我的亲属,我的一些同事、战友也受到审查,还查到了我的出生地广东省梅县。这个冤错案件,沾染着浓浓的“文革”色彩。 事后知道,1973年10月23日、25日,中央政治局接见公安部核心小组成员时,周总理曾指出,李震之死存在着自杀和他杀两种可能。但这两次会都没让我参加。 施义之等人始终坚持李震是被谋杀的。 事后知道,1973年11月11日,正在中央“读书班”学习的祝家耀(十届中央委员)、杨贵(十届中央候补委员)被派到公安部工作,任核心小组成员。祝家耀是王洪文的“小兄弟”,是一起造反起家的。祝家耀进驻公安部以后,完全同施义之站在一起,武断认定,“公安部的阶级斗争白热化”。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指导下,公安部机关一度被搞得乌烟瘴气。 施义之还把李震自杀同所谓“算旧账”联系在一起。他们以查“于、刘的问题”为名,先后调阅了所谓“算旧账”和批判“算旧账”时的一些同志的发言,查阅了我在第十六次全国公安会议和第七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上的发言以及有关文件,调查了我在检查“算旧账”时找一些老局长座谈的情况,以及“五七”战校从黑龙江迁回秦城的情况等。后来,从祝家耀保存的材料中清查出一份名单,因为李震自杀而被公开和秘密审查的干部职工有133人之多,其中局级以上干部29人,处长级干部31人。 据王岫联回忆,我被抓走的第二天,就有人到我家里进行搜查。王岫联是“重点嫌疑对象”,被叫到公安部南大楼的一间办公室里,轮番逼问。先是让她“交代”李震自杀前后几天我的活动。那些人没有得到所希望得到的东西,便硬逼她“坦白”。王岫联说,我怎么说,他们就是不相信,几个人轮番地逼供,最后我干脆一句话也不说了,装“哑巴”了。这一下,他们就更恼火了,认为心中有鬼,态度恶劣。但是王岫联丝毫没有害怕,她心里清楚,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过了几天,王岫联也被抓走了。王岫联和大女儿刘红林分别被监护看管在北京卫戍区的招待所里,失去了自由。 我的二女儿刘红燕和儿子刘红森远在福建当兵,幸而得到老战友、北京军区副政委张南生和福建省革委会副主任卓雄、福州军区副政委佘积德等人的保护而未被拘捕审查。大女儿刘红林在天津工学院上学,被“保护审查”后又不分配工作;只有12岁的小儿子刘红宇在家,得到老保姆邵玉君勇敢的照顾。 李震自杀,证据确凿。 1973年10月30日至31日,在中国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吴阶平主持下,一批著名专科医生和法医,对李震尸体进行解剖检查。1973年11月9日凌晨3时,由参加李震尸体检验的著名医学专家吴阶平、林钧才等签署写出了向中央的书面报告,排除李震死于他杀。当时参加李震尸体检验的人员有:刘汉臣(北京市公安局)、吴阶平(中国医学科学院)、李延吉(法医,上海市公安局)、陈仲芝(法医,广东省公安局)、吴声屯(法医,天津市公安局)、韩木林(法医,北京市公安局)、赵海波(法医,公安部)、李伯龄(法医,公安部)、朱燕(检验师,北京药品生物制品检验所)、张孝骞(内科医生,首都医院)、陈敏章(内科医生,首都医院)、王直中(耳鼻喉科医生,首都医院)、韩宗琦(口腔科医生,北京医院)、马正中(病理科医生,北京医院)、林钧才(北京医院)、吴蔚然(北京医院)、董炳琨(北京医院)。 与此同时,北京、天津、上海和广东四个省、市公安局参加现场勘察的技术人员,对现场痕迹进行了检验,于1974年2月2日上报中央《关于李震死亡案件现场痕迹物证检验工作情况报告》,也排除他杀。 1977年3月,公安部党组向中央写了报告,中央批准了报告中关于李震自杀的结论。1977年12月,公安部在第十七次全国公安会议上,向到会的省、市、自治区党委负责同志和公安局长以及公安部全体干部传达了中央批准的公安部党组关于李震自杀问题的报告。但是,都没有向我个人通告一下。我认为,我是无辜而受株连的人,无论在法律上和道义上,不告诉我都是有缺失的,不对的。 我回忆,被关进交通干校监护所的第二天,来了两个不认识的人要我写材料。我花了四天时间,细致地回忆了李震自杀前两个月,特别是前一个星期我从天津回到北京这一段的情况。我把自己的活动逐日写成详细材料,按照正常手续要求监管人员替我报送周总理和党中央。我申明是清白的,与李震之死毫无关系。 从此,没有任何人找我谈话,没有任何人提问过我。我与外界的关系完全被隔绝了,只看见五个哨兵专门看管着我。 令我不解的是,自杀现场勘察得一清二楚,为什么还如临大敌地把我抓起来,长期不释放?为什么把明显的自杀搞成谋杀去侦破? 坐牢的日子长了,异常苦闷,觉得中央直接过问这样一个案件,怎么也搞成这个样子。这时的心境与“文化大革命”中受批斗完全不一样。坐单人牢房心里十分受到压抑。蹲在小屋里,五个月不放风,不洗澡,不换衣,不说话,不准关灯睡觉,不准脸朝墙,不准自由上厕所等等,身心受到极大折磨、刺激和践踏。 冬天暖气不热,西北风飕飕地从门缝中钻进来。我要了两床被子,再把棉大衣都盖上了。 因为休息不好,特别是睡不好觉而神经衰弱,耳鸣头晕,以致一度出现幻听、幻视。 1974年,我57岁。每天在小监房里转圈,尝到了“单间牢房”“专哨监护”的滋味。大窗户封了,只能通过高高的小铁窗户,看到狭小的天空,偶尔看到一群鸽子在天空飞过。寒假期间,听到西面小学校的风琴声音,清静、寂寞、闷气。 后来,每个月可以替我买一斤点心、一卷手纸、三条光荣牌香烟。但看书不给铅笔,不让写字,我利用火柴棍炭化以后当笔,在只给看的《毛泽东选集》上做了一些眉批,也偶尔写了一点感想。释放回家以后,岫联看到这些东西,怕又被搜查去当做靶子,擦了一部分。 大概在1974年4月前后,我感觉隔壁房间晚上有声音,有人说话,影响我休息。我曾怀疑隔壁房间有人捣鬼,给我安了窃听器或其他音响。 1975年,我释放出来以后,经过北京医院检查,认定我是高度的神经衰弱,有假性幻听。在我一生里,这是受刺激最大的一次,长时间关进单人牢房,无处说话,是一种难以想象的折磨。 历史往往捉弄人。五年之后,1980年,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侦察预审,施义之、郭玉峰都是审查对象。我曾到秦城监狱提问过郭玉峰。郭玉峰和施义之当年都曾神气一时。我明白地告诉郭玉峰:必须老实交代问题。我们的做法完全不同于“四人帮”那一套,我们绝对不搞逼供信。 回忆1973年10月26日,我被捕的第二天,老伴王岫联和大女儿红林也相继被隔离审查。同时被拘捕审查的还有秘书莫固基,老战友、天津医学院党委书记乔国铨,侄女刘漾粦、林呈瑄夫妇,刘映粦、王成夫妇,侄子刘耀粦和战友的孩子崔空防等20多人。还有一些同志和亲属包括在远郊区工作的大儿子刘畅粦也受到影响。 我的家被反复抄查,放文件的小铁柜贴过六次封条,至少搜查过六次,连线装的《二十四史》也翻了个遍。施义之和他的后台把“自杀”当成谋杀来侦破,实在很笨又可恼。 后来得知,施义之等人在抄家时从我的公文包里搜走四样东西:一、党的核心小组关于搭配各局领导班子的名单,他们混淆黑白,认定是于、刘拟定的“黑班底”,其实是在党的核心小组会上议论干部过程中我的记录。二、一张写有“老将归位,小将回营”的便条,把这当成我的罪状;其实这也是听传达毛主席谈解放干部时我记下的,施义之等人竟把这当成了我反对提拔青年干部的证据。三、我在批林整风和1973年党的核心小组会上的个人记录。四、叶剑英副主席办公室主任王守江给我打电话的记录,传达叶帅要我告诉叶道英,接触社会关系要谨慎。施义之抄走这个便条,是不对的,不知道他想干什么。施义之又为此心虚,捏造说是从我的办公室里取走的,不是抄我家时从我的公文包里拿走的,企图倒打一耙,以此证明我是“诬告”、是“翻案”。还有一份材料是我听传达时作的记录,有这样几句话:“派性上去的要下来,派性下去的要上来。”“智有所用,高抬贵手,笔下留情,还我财富。”这些话,我记不清楚是谁说的。但是正确的话,却也受到批判。 1975年5月,我从交通干校监护所释放出来已三个多月,给周总理写了一封信,光明正大地请施义之转送,反映我被关押在交通干校时经常受到隔壁房间的声音干扰,导致神经衰弱,要求治病。华国锋在我写的这封信上批示:“已告施、杨同志,刘有病先治病。此件报送总理阅批。”周总理批示:“同意先治病。交通干校的审查方法值得一查。即送小平、春桥、先念、登奎同志核阅。”邓小平批示:“同意总理批示,好好查,并应如实报告。”交通干校的审查方法的确是有问题的。后来,另外一个专案组的负责人巨光和潘汉斌告诉我,他们的审查对象也反映有声音干扰。经查实,在关我的隔壁房间的人经批准确实使用收音机。 1975年8月,我又写了第二封信,还是请施义之转报周总理。这封信反映抄走了叶剑英办公室给我打电话的记录,我认定,这种做法不对。李震自杀后,我的侄女还被追查我和叶剑英、邓小平的来往关系,逼其写揭发材料。而后又心虚把它烧掉了。 施义之等人指责我写第二封信的“矛头是指向华国锋”“分裂党中央”的。这实在可笑,乱扣帽子,根本谈不上把矛头指向中央、“分裂中央”问题。 —————————————————————————————————— 【书海泛舟】
文革研究的新范式与新发现 ——评Andrew G. Walder, Agents of Disorder: Inside China’s Cultural Revolution
董国强
《昨天》编者按:本篇原载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双月刊2020年10月号。所评之书后以《失序的造反:文革初期集体行动的内在机制》为书名,由阎宇、朱灵译,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出版。
经过二十多年持续不懈的努力,美国斯坦福大学魏昂德(Andrew G. Walder)教授终于完成并出版了他的新作《中国文化大革命动乱中的行动者》(Agents of Disorder: Inside China’s Cultural Revolution,引用只注页码)。笔者在认真通读全书以后,拟从问题意识、主要议题、重大发现和理论拓展等几个方面对该书内容做些介绍和评论,希望引起更多学界同仁的关注。
一 新理念和新方法
文革研究本身并非学界的一个新话题,魏昂德本人也就这个话题出版过两本专著《张春桥和上海一月革命》(Chang Ch’un-Ch’iao and Shanghai’s January Revolution, 1978)和《断裂的造反:北京红卫兵运动》(Fractured Rebellion: The Beijing Red Guard Movement, 2009),以及20多篇论文。所以在新书的前言和第一章,魏昂德着重揭示了文革研究中的一些待解之谜——这些待解之谜实际上也是本书的研究缘起,而如何破解这些谜思则构成本书的主要内容。在魏昂德看来,文革的最诡异之处在于:1949年以后建立起来的强有力的中共极权主义政治体制,竟然在1966年夏季以后几个月的时间里濒临崩溃。在此后的一年半时间里,中国又经历了更具破坏性的社会动荡和派性冲突,有些地方甚至爆发内战。等到1968至1969年初步实现全国范围秩序重建之时,已有近一百六十万人死于非命。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是什么力量导致了这场举世瞩目的动乱?一个强有力的集权国家缘何会如此迅速地陷入“全面内战”(页1)? 这种问题意识和研究路径的形成,与国内外学界关于文革研究的现状有关。以笔者浅见,现有的文革研究大致可以被归纳为两个基本路径:其一是中共高层精英政治研究;其二是地方性的群众运动研究。关于中共高层精英政治研究的许多成果显示,毛泽东对文革动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没有他的鼓励和支持,群众性的造反运动和夺权事件便不可能发生 。但这类研究成果同时表明,毛并不能随心所欲地操控文革运动的发展进程。对于全国范围内持续数年的群众派性斗争,连毛本人也常常感到大惑不解,因而很多中央政策都对派性问题含糊其辞、左右摇摆。正由于精英政治研究无法回答一些显而易见的重要问题,一批年轻的西方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自1970年代后期开始自觉地将目光转向地方性的群众运动,魏昂德也是这个群体中的一员。这种研究路径的重点关注是,文革对广大的普通民众意味着什么,以及他们如何对此作出反应 。 魏昂德进而指出,首先,现有采用第二种研究路径的研究成果主要从“利益集团理论”获得灵感,聚焦于文革初期学生和工人的活动,致力于解释学校和工厂内部政治冲突的起源,但对1967年以后出现的参与者更多、波及面更广的社会冲突则语焉不详。其次,现有研究成果大多聚焦于少数大城市,对于众多中小城市、专区和县一级的情况很少涉及。再者,现有研究成果主要是针对个别省市的个案研究;所依据的材料主要包括亲历者口述历史、地方报刊、群众组织出版物、零散的党内文件和地方档案资料;其论述方式都是围绕当地的一些重大事件,进行分阶段的历时性的描述和分析。由于文革期间各地群众运动的发展与全国政治局势的走向紧密相关,所以此类研究成果尽管在问题意识和理论依据方面各有侧重,但在论述结构、叙事内容和基本结论上大同小异。一些细微的地方性差异,并不足以形成新的方法论突破或理论观点创新(页2-4)。 鉴于上述研究现状,魏昂德试图在新作中另辟蹊径,将全国各地省级、地市级和县级的文革运动统统纳入其中,并通过系统性的研究解答以下问题:(1)在1967年初地方党政系统垮台之前,社会动员采用了什么方式,其社会覆盖程度如何?(2)1967年初的夺权浪潮波及范围有多广泛,实施夺权行动的是什么人?(3)地方政府的垮台如何重塑了当地的政治关系,并驱使两大对立派性联盟陷入相互争斗,以致不断升级的暴力冲突一直持续到1968年以后?(4)全国范围的军队干预的广泛性程度如何,军队在地方政治扮演了什么角色?(5)各地造反派组织之间暴力冲突的广泛性程度如何,为什么平息这些暴力冲突如此之难?(6)政治秩序最终是如何重建的,其代价又是什么(页2)? 与既有研究相比,本书的研究路径和论述方法也具有颠覆性。作者试图通过系统梳理1980年代中期以后陆续出版的2246本省、市、县新方志中所记载的近34000个事件,向读者展示文革期间全国范围的一般状况(前言,页x)。在他看来,这些新方志不但有关于当地文革运动的直接记载,而且有关于当地党政机构的历史概述,以及涉及当地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种统计数据——这些看似与文革无关的内容,实际上有助于研究者了解地方政权内部的结构关系和一般社会状况(页20),是从历史和社会的角度理解地方文革运动的重要背景信息。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时间里,魏昂德和他的研究团队的主要工作,是从二千多本新方志中采集各种数据,并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梳理、归类,然后建构出各种数据统计模型。这个方法的突出特点是客观性。在这个过程中,研究者既无需预设前提,也无法控制统计结果。所有重要研究议题,都是通过对比数据统计模型隐含的结论与现有的文革历史叙事,自然而然地呈现出来的。然后,他才围绕这些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作者的研究从数据统计分析出发,但他清醒地意识到仅有数据统计模型是不够的,因为地方历史叙事所包含的很多重要信息,并未以数据统计的方式表现出来,所以研究者必须在数据模型和历史叙事之间来回穿梭。数据统计模型所呈现的许多问题,要求研究者更加仔细地审视地方历史叙事;地方历史叙事中所呈现的许多问题,又要求研究者更加仔细地审视数据统计模型(页21)。本书最终呈现的内容,就是在上述过程中逐步摸索、逐步聚焦、逐步完善的产物。 本书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清晰的、有证据支撑的整体性描述,充分展现那些被现有研究所忽略的历史面相。不过在很多情况下,全国范围的数据统计模型所揭示的问题,会在一些重点案例的分析论述中得到更加深入的阐释。这些重点案例既包括一些大城市(如上海、广州、南京、杭州、武汉等),也包括一些地级市、县级市和农业县,而且重点是中小城市和农业县;关于大城市情况的描述和分析,往往是用来作对比和参照的。此外,作为一个长期关注“集体行动”(collective action)议题的社会学家,魏昂德并不满足于仅仅为文革动乱提供若干新史实和新解释。他更希望他在文革研究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看法,有助于社会科学家理解和评析人类历史上反复出现的“造反”(rebellion)和“镇压”(repression)现象。在他看来,尽管中国的文革具有高度的特殊性,在很多方面甚至可以称得上是绝无仅有,但这场运动的动力实际上源自人们早已观察到的、在很多不同历史场景中以各种不同面目出现过的一些带有普遍性的过程。他的目的在于揭示这些潜在的过程,并通过研究特例来深化对普遍过程的认知(前言,页x-xi)。
二 新议题和新发现
在本书的第二至第八章中,魏昂德按照自己拟定的几个重要议题展开论述。与现有相关论著类似,这些议题之间存在着历时性关联。但各章节的问题意识和阐释内容是全新的。学界的一些流行看法,成为魏昂德批判性反思的理论泉源。 在第二章“全国范围的动员”中,魏昂德摒弃了流行的“群众运动自发说”,指出1966年下半年的文革动员是一个“自上而下”(从中央到地方)、“由内而外”(从党内到党外)的过程,现有的党国体制和社会组织网络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他还提出并论述了六种动员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始于6月的国家官僚机构内部的“政治忠诚调查”。这种动员是由中央高层清洗“彭罗陆杨”(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引发的,目的在于清查各级党政机构中的“政治异己分子”。尽管这种动员的牺牲品主要是分管宣传工作的省市领导、党报党刊负责人和文教系统中的一些一般干部,但在整个干部群体中引起极大震动,促使他们认真对待中央的文革号召。第二种类型是“五一六通知”发布后发生在大学和中学的动员。第三种类型是八届十一中全会前后毛泽东批评工作组引发的学生造反运动。第四种类型是11月前后出现的工人造反运动。第五种类型是进入9月以后,各级地方党委出于自我保护目的而实施的“逆向动员”(countermobilization)。这种逆向动员要求机关干部和国营工矿企业中的党员干部和工人积极分子参加“赤卫队”,与不断壮大的造反派群众组织为敌。然而1967年初地方党委陆续垮台后,各地“赤卫队”组织遭到取缔,一些基层分支倒戈加入造反派阵营。后来造反派阵营内部的矛盾冲突与此有关。第六种类型是10月中央工作会议发出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号召后,各级党政机构内部的机关干部群体反对其上司的动员。机关干部作为现行体制的受益者,其天然政治倾向是捍卫地方党政机构的权威。但在中央政策日趋激进的情况下,许多机关干部也模仿社会上的造反派,组成“战斗队”向他们的顶头上司造反。这种动员在摧毁地方党政机构和随后的地方派性冲突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上述第二、三、四种动员在其他文革论著中多有论述,魏昂德的新贡献在于用事实和数据展现了这三种动员从大城市向小地方逐级扩散的发展态势。而其他三种类型的动员在其他论著中极少提及,更谈不上系统论述。魏昂德对文革动员的细分化研究,特别是涉及干部群体的论述,一方面解释了群众性造反运动何以能在几个月的时间内形成巨大声势,另一方面也为后来的群众派性斗争埋下伏笔:首先,文革动员是在现有行业、系统、单位组织架构内进行的,因而造反派小团体之间缺乏跨单位、跨行业的横向联系,呈现出碎片化和蜂窝状特点。其次,中央号召群众造反,与“党的一元化领导”原则抵牾,地方上正向动员和逆向动员同时并存,必然在干部和群众中造成思想混乱和对立情绪。 在第三章“各地造反运动的步率”中,魏昂德继续探讨文革初期的政治动员,但论述重点由行业分布转向地域分布。他首先申明第二章介绍的情况主要发生在少数大城市,而在大城市以外的小地方,截至1966年底造反运动依然声势很小,而且缺乏有效组织。他进而指出,小地方造反运动的规模和影响不如大城市,与当地人口总量及其构成有关。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二十个最大城市的人口数量均超过100万,其中十个城市的工人数量超过50万。在剩下的一百七十多个城市中,人口数量均值约为50万,工人数量均值约为14万。而全国二千多个县的情况又与中小城市截然不同:县一级的人口数量均值约为31万,其中城镇(主要是县城)居民数量均值不足23,000,工人数量均值约为6,500,学生数量更少,很多县初中生和高中生的数量加起来只有几百人。由此可见,随着行政层级的降低,地方上可供动员参加造反运动的人数愈来愈少。有时一个县可以动员的人数,还不及大城市中一个工厂。 魏昂德还提出,可以通过三类事件来衡量各地造反运动的强度:第一类是造反派发起抗议活动,甚至进犯地方党政机构;第二类是造反派在群众大会上揪斗地方党政负责人;第三类是造反派小团体为了对抗地方当局而形成造反派联盟组织。统计资料显示,第一,在各地新方志记载的753起第一类事件中,如果从时间线看,只有125起发生在1966年;如果从行政层级看,截至1966年底有近67%的省会城市发生了此类事件,但地级市的比例只有40%,县一级的比例只有25%。第二,在有记载的1,471起第二类事件中,如果从时间线看,有584起发生在1966年;如果从行政层级看,约有近半数的城市发生了此类事件,但只有三分之一的县发生此类事件。第三,关于第三类事件中的造反派联盟,共有1,066本新方志有此类记载,如果从时间线看,只有155个地方在1966年出现造反派联盟;如果从行政层级看,其中67%出现在省会城市,然后数值逐级下降,到县一级降至12%。 以上数据表明在1966年下半年,群众性造反运动在不同行政层级的步率差别很大。少数大城市造反运动起步早、规模大、组织化程度高,因而当地党政机构在年底完全瘫痪。中等城市尽管也呈现出类似的发展趋势,但危机程度并不那么严重。而在小城市和县城,尽管红卫兵组织普遍存在,但造反派学生数量很少,组织化程度很低,很少进犯党政机关和揪斗领导干部;也很少出现工人造反派组织和「赤卫队」组织的对抗。虽然面临造反派的挑战,地方官员的权威并未受到严重威胁。 在第四章“党国体制的内爆”中,魏昂德以一种全新视角重新解释了各地党政机构缘何在极短的时间里全面崩溃。 统计数据展示,1967年初上海夺权事件得到中央高层肯定后,迅速在全国范围引发连锁反应。到1月底共有1090个地方发生夺权,接近全国市、县数量的一半。在随后的几个月里,发生夺权的市、县比例上升至80%。统计数据还显示,全国范围的夺权行动呈现出明显的“自上而下”态势:省会城市首先沦陷,随后是其他城市,然后是县一级。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截至3月底全国约有75%的县发生夺权。这意味着,尽管在1966年下半年县一级的造反运动发育程度远远落后于城市,但是在1967年初的夺权行动中,大多数县与城市保持了大体相同的步调。上述情况促使魏昂德思考:(1)是什么样的政治过程导致了这种自上而下态势?(2)“夺权”的确切含义是什么?(3)实施夺权行动的究竟是什么人,是什么因素刺激他们夺权? 他在后续研究中发现,来自党国官僚体制内部的机关干部群体在各地夺权行动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在学生和工人造反派势力庞大的大城市,干部造反派主要发挥幕后协调作用;但在学生和工人造反派势力弱小的小城市和县城,干部造反派是夺权的主导力量——他们有时领导学生和工人造反派夺权,但在更多情况下会单独实施夺权。这个重要发现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夺权行动会在全国范围快速蔓延,而且呈现出自上而下态势。至于导致干部群体积极参与造反和夺权的因素,可以大致归结为:在少数大城市,10月中央工作会议发出批判“资反路线”号召后,很多机关干部意识到只有转变立场,积极参与夺权行动,才能避免成为不断升级的政治运动的牺牲品。而小城市和县城的干部们在“一月风暴”期间积极参与夺权,主要是因为专区一级发生了夺权,如果他们不采取行动,便会受到已在专区夺权和掌权的造反派组织的留难。与此同时,他们也不希望本地其他势力在夺权行动中占得先机。 此外,魏昂德还通过数据分析,令人信服地解释了为什么机关干部群体能够成为小地方夺权行动的主导力量。首先,中国的官僚机构规模庞大,国家供养的干部数量众多。当时全国有29个省级行政单位,200多个专区,170多个城市,2100多个县,每个层级都设有党政机构及其附属机构,共有240万个全职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在党国一体的体制下,其显性和隐性的社会影响不容小觑。其次,干部数量占当地就业人口的比重,愈往基层数值愈高:省会城市干部数量的均值约为5万,占当地就业人口的比重为9%;中小城市干部数量明显减少,但占当地就业人口的比重与大城市持平;县一级的干部数量少于中小城市,但占当地非农就业人口比重的均值为36%。这意味着,在全国近半数的县份中,干部占当地非农就业人口的比重超过36%。因而在很多小地方,干部造反派的数量大大超过学生和工人造反派的数量。 在第五章“派性的形成”中,魏昂德着重探讨了造反派为何会在夺权以后发生分裂。一些西方早期论著(包括李鸿永、陈佩华等人)认定,文革期间的群众派性根源于文革前业已存在的社会冲突:长期受到压制的社会群体成为“造反派”,从现行体制获益的社会群体成为“保守派”。这种派性斗争贯穿于文革运动全过程,尽管两派会随着时局的变化而不断变换自己的马甲。这些看法后来被学界归纳为“社会冲突理论”。魏昂德承认“社会冲突理论”对于1966年下半年的群众派性斗争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认为不适用于1967年以后出现的新情况。他强调文革进程中一些突发事件(如“夺权”和“军管”)迫使人们在仓促之间作出反应,是导致造反派分裂的重要原因。他还指出,“保守派”和“造反派”概念的具体内涵不是一成不变的。1966年10月中央工作会议以后,一部分保守派组织倒戈加入造反派阵营,而那些坚持保守立场的群众组织则在12月以后土崩瓦解。因而1967年初围绕夺权和军管问题的派性纷争,实际上发生于“造反派”阵营内部。 魏昂德进而指出,“夺权”会导致造反派分裂,与早期造反派组织的碎片化和蜂窝状特点有关。这些造反派小组织各自为政,存在着政治竞争关系,因而很难在仓促实施的夺权行动中相互协调,统一行动。结果有些组织参加了夺权行动,有些组织则没有参加。这样就形成了“夺权派”和“反夺权派”(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两派的实质分歧不是要不要实施夺权,而是由谁主导夺权)。 与“夺权”议题紧密相关的,是接踵而至的“军管”。很多亲历者和研究者认为,军方积极致力于重建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对一些造反派组织实施镇压,因而带有明显的“保守”倾向。魏昂德则强调,尽管军方奉命重建秩序,但中央高层和军管当局都无意让那些被打倒的地方党政领导人重新上台——各级军事管制委员会实际上已成为地方上的新政权。他们对一些造反派组织实施镇压,旨在树立与巩固自己的绝对权威。至于军管措施如何加剧地方派性斗争,魏昂德认为,促成造反派“大联合”是军管当局的重要使命之一,因而军方对两派的最初态度是“一碗水端平”。但由夺权引发的派性对抗,并未随着军队的介入而自然消解,反而因为如何看待军管问题而日益激化,甚至发生派性武斗。此时军方面对的难题是,无论是采取措施制止武斗,还是袖手旁观任其发展,都会遭遇两派的不同解读,都会得罪其中一派。最终军方不得不“支一派压一派”。尽管大量具体案例表明,军方与两派的关系并不取决于三方的主观意愿,而是三方复杂互动的结果,一些偶然因素往往在这个互动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但无论军方选择支持哪一派,都会使两派的自我身份认同得到强化。双方为了在派性斗争中压倒对方,都积极致力于舆论宣传和组织扩张,结果促成跨单位、跨行业派性组织联盟的出现。 在第六章“派性战争的出现”中,魏昂德继续探讨夺权与军管的后果,但论述重点由派性成因转到两派武斗。他认为1967年夏天全国范围的两派武斗高潮与以下因素有关: 第一, 群众派性斗争的暴力程度,与群众派性组织的规模大小和组织化程度有关。文革初期出现的众多造反派小团体,在夺权和军管的过程中逐步聚合为两大对立派别联盟。与此后的大规模派性武斗相比,早期那些碎片化、蜂窝状的造反派小团体的暴力活动不值一提。 第二,各地派性武斗的升级与中央政策的反复有关。在军管初期,军方以稳定局势为第一要务,对少数激进群众组织实施“镇反”,在相当程度上遏制了群众派性武斗的势头。但4月初中央发布“军委十条命令”,要求军管当局为那些被打成“反革命”的群众组织和个人平反,此后各地“反军派”势力强劲反弹。被“军委十条”困住手脚的军管当局既不满又害怕,便暗中支持“拥军派”与“反军派”武力对抗,使群众派性武斗愈演愈烈。 第三,4月以后中央政策的逆转也导致军队内部的意见分歧,结果分属不同系统的部队暗中支持不同群众派别,使地方派性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更糟糕的是,武汉“七二○事件”后毛泽东指示军队给“左派”发枪,结果两派群众组织都从军方获得武器,导致群众派性武斗的伤亡数字急速飙升。统计数据显示,各地暴力事件的数量和造成伤亡的数字,均在8月达到峰值。与第一季度相比,第三季度暴力事件增加6倍,受伤人数增加22倍,死亡人数增加37倍。直到中央发出“九五命令”后,各地军方采取措施制止武斗、收缴武器,才使得集体暴力回复到6月的水平。 魏昂德由上述事实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是,由于中央政策的反复无常,导致奉命弥合群众派性冲突的军队,实际上成为加剧群众派性冲突的重要因素。 第七章“地区性暴力升级的动力”专题论述1968年各地革命委员会建立前夕的暴力事件。中央发布“九五命令”之后,全国范围的派性武斗整体上呈现出急转直下的态势。但在有些地方,武斗事件依然存在,暴力程度不断加剧,伤亡数量也不断增加。统计数据显示,1967年1月至1968年12月,各地共记载暴力事件7976起。以1967年和1968年最暴力的三个月相比,暴力事件的数量分别为2134起和1,054起,即前者是后者的两倍。但是从暴力事件造成的伤亡数字看,同期的数字分别为4630人和8049人,即后者大概是前者的两倍。魏昂德指出,许多研究者对上述情况语焉不详,是因为他们主要关注文革初期的政治动员,侧重论述群众组织的兴起和持续,而对群众运动如何收场缺乏兴趣。此外,很多现有论著都以个别省市为考察对象,对全国范围不同省市之间的差异知之甚少。 魏昂德发现,尽管1967年初全国各省都发生了夺权,但中央的处置有所不同。少数省份(山东、上海、黑龙江、贵州、山西)的夺权很快得到中央认可,并在数周之内成立了各级革委会;大多数省份则先实行军管,然后再建立革委会。统计数据显示,在1967年1月至1968年11月间,实行军管的省份与建立革委会的省份相比,每月发生暴力事件的数量和频率都要高得多,而且军管时间拖得愈长,两派武斗的暴力强度愈大。由此可见,军管是问题的症结所在。那些在夺权后直接建立革委会的省份,避免了因军管而引发的政治纷扰。而在其他省份,军管被作为向革委会过渡的方案,自然使得因军管引发的派性对抗延伸到革委会组成的问题上。按照中央提出的“三结合”模式,革委会应该包含军队干部代表、革命干部代表和群众组织代表,这使地方政治斗争格局变得更加复杂:两派群众组织早已打得不可开交,军队也在1967年春夏发生分裂,那些希望复出的地方老干部不得不在军队和两派问题上选边站队。因此,群众代表名额如何在两派中分配,哪些老干部可以结合,哪位军队干部可以担任革委会一把手,成为各方争执不休的问题。随着中央给定的最后期限的日益临近,两派武斗的暴力程度愈演愈烈。统计数据显示,在1967年夏天暴力事件数量达到峰值时,每起暴力事件死亡人数的均值大约是3,而到1968年10月“全国一片红”前夕,均值接近10。 魏昂德指出之所以出现上述状况,是因为现行政治制度中缺乏退出机制。一党制、计划经济、单位制度、户籍制度、配给制度等因素构成一个强大有力的社会控制网络,使得政治斗争中的失败者无路可逃。此外中央政策反复无常,使得地方上的两派都害怕最后的解决方案对自己不利。比起明确的失败,他们宁愿僵持。两派持续不断的武斗,其实是为了拖延最后的解决方案的到来。魏昂德将上述情况概括为“暴力升级陷阱"(escalation traps)。 在第八章“放手镇压”中,魏昂德专题论述了地方当局为建立和巩固革委会而采取的镇压行动。按照中国官方的历史叙事,文革期间的动乱和伤亡是由失控的群众运动造成的。革委会成立后,造反派乱杀乱斗现象受到有效遏制。魏昂德的研究则表明,在革委会建立前后,地方当局镇压行动造成的伤亡数量和“受害者”(指那些因政治态度和政治活动遭到逮捕、拘押或其他方式虐待的人。他们虽然没有致死致残,但饱受精神和肉体摧残),数量大大超过群众运动失控时期。统计数据显示,从1966年6月至1971年底,各地新方志记载的死亡、伤残和“牺牲品”的总数分别是183780人、247474人和10542784人。以革委会成立的月份为界,此后的死亡数字是此前的三倍,伤残数字是两倍,“受害者”数字是八倍。 魏昂德指出,地方当局的镇压行动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以武力方式解除两派武装,解散两派组织,为革委会的成立创造条件;第二类是在两派组织被解除武装和勒令解散后,开展高度组织化的整肃运动,巩固工作场所和城乡社区的政治秩序。前者的打击重点是造反派中的少数武斗积极分子,后者则将所有成年人置于巨大的政治风险之中。统计资料显示,镇压行动始于革委会成立前的六至七个月,伤亡数字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持续数月,直到革委会成立前夕才有所下降。然而紧接着革委会建立,伤亡数字再一次急速上升,并在两个月内达到革委会成立前伤亡数字峰值的两倍,直到革委会成立后的第四个月才快速下降。 魏昂德认为,革委会成立前后的镇压行动造成的伤亡和“受害者”数量远远大于群众运动失控时期,是因为镇压行动是以高度组织化的方式进行的。而且伴随镇压行动而来的,是全国范围持续开展的“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和“清查五一六”运动。其中,始于1968年春夏的“清队”运动造成的伤亡和“牺牲品”数量最多。在各地新方志记载的18.3万多死亡案例中,近半数发生在“清队”期间;1340万“牺牲品”中,约有42%产生于这个时期。总体来看,三大运动共产生760万“受害者”,占文革期间“受害者”总数的一半以上。 魏昂德还在研究中发现,各地新方志关于文革期间政治动员和集体暴力的记载,在定性和数量两个方面均缺乏准确性。例如在数量方面,一些县、市新方志中涉及死亡、伤残和“牺牲品”的数字总和,明显小于文革后各省的公开报导和不公开的政府文件中的数字。例如广东省内各县、市新方志记载的死亡人数总和是31,012,而2005年出版的《广东省志》提到全省同期非正常死亡人口总数是42227;广西省内各县、市新方志记载的死亡数字总和是55651,但1987年广西省委编撰的内部调查报告中提到的总数为82868。通过对比省、市、县新方志中的数字,并查阅一些可以获得的官方内部文件,魏昂德推断文革造成的实际死亡数字大概在110万至160万之间,造成的“受害者”数量大概在2200万至3000万之间(如果将受到株连的家庭成员计算在内,“受害者”总数大概在1亿到1.5亿之间)。魏昂德的这项研究成果之所以特别重要,是因为迄今为止中国政府从未正式公布过相关数据。
三 关于“社会结构理论”的再思考
在第九章“最后的考察”中,魏昂德着重阐述了他对“社会结构理论”的独特理解。他强调,我们不应当将“社会结构”仅仅理解为“不平等形态”(pattern of inequality)、“职业分类”(occupational category)和“正式组织”(formal organization)等概念所折射的规则性的静态组合,尤其是在探讨现有体制架构遭到严重损毁时期的政治冲突时,我们必须充分意识到“社会结构”是“社会行动”的产物,是由具体化的多方互动形成的关系网络。本书的论述侧重于事件和过程,并不意味着否定“社会结构”的重要性,而是出于对“社会结构”概念的不同理解。如果我们意识到在持续的冲突剧情中形成的政治倾向性不是一成不变的,意识到政治行动可以改变社会结构的要素构成,那么就不难理解文革期间派性冲突中的结构性因素不是文革前的社会结构外在地赋予的,而是由文革期间持续的冲突事件本身内在地生成的(页201)。 魏昂德进而指出,本书的论述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对党国一体的组织结构的重视。然而问题的复杂性在于,这种组织结构在正常情况下会强化干部群体的团结和自律,但在变动的语境下也会迫使他们转而反对他们的顶头上司。此外,本书的论述也重视工厂、学校和社区的组织形态。但与上一个问题类似,建构这些组织的初衷,是为了防范不受约束的政治活动,并按照当局设定的目标去动员民众。然而在1966年下半年变动的语境下,相同的组织结构一方面按照当局属意的方式促成了广泛的民众动员,另一方面也导致群众组织严重的碎片化和分裂倾向,进而导致1967至1968年间的派性对抗(页201-202)。 最后,魏昂德将全书的论述界定为“国家中心”解释的一个变种。不过与现有的其他相关论著不同,他的论述聚焦于所谓“国家代理人”(即文革初期的党政干部群体、军管时期的军队和大联合以后的革委会)的政治行为,以及他们在暴力化的政治事件发展过程中的决定性影响。他进而指出:第一,党政机关干部的集体反叛,导致1966年底全国各地造反运动的快速发展和1967年初国家结构的迅速崩溃;第二,在地方权力结构崩溃、造反派阵营发生分裂之时,军方的介入强化了两派的矛盾冲突,使得暴力程度不断升级,伤亡数字不断增加;第三,在建立和巩固革委会的过程中,肩负重建秩序使命的地方当局事实上火上浇油,加剧了社会动荡,造成更大的破坏和伤亡。魏昂德对“国家代理人”的政治行为及其严重后果的论述,旨在明确文革动乱的责任归属。他认为有些学者用“社会冲突理论”解释文革期间的政治冲突,完全忽略了“国家”的存在(页203)。
四 几点评论
笔者对魏昂德的这项研究知之甚早。在过去的近十年时间里,曾多次在国际研讨会上听过他关于这项研究的专题性介绍。当时有两点深刻印象:第一是他的研究理念的创新性和研究方法的客观性;第二是他关于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的研究结论。他依据数据统计断言,如果将文革分为“群众性造反时期”、“军队介入以后”和“革委会建立以后”三个阶段,那么第二阶段的非正常死亡数字要大大超过第一阶段,而第三阶段相比于第二阶段又有几何级增长。这个结论之所以振聋发聩,是因为中国官方的文革叙事过于强调群众性造反运动的破坏力量,同时过分夸大军管措施的积极成果。魏昂德的新发现促使我们重新思考文革的本质属性和责任归属。读完本书,笔者才对他的研究思路和学术洞见有了更全面的认知。 曾有国内文革史专家在国际研讨会上质疑新方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而质疑魏昂德的研究结论。他在答辩中谈到,自己并非不知道新方志数据存在问题,但他的主要目的不是要确定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的准确数字,而是要揭示文革运动的动力机制和阶段性发展趋势。新方志中的非正常死亡数据显然是被低估的,不过如果不同时段的数据都是被低估的,那么就运动模式和发展趋势而言,他所作的数据统计分析还是有价值的。笔者现在意识到,上述疑义其实是基于历史学和社会学的研究观念之差异造成的。 从本书内容看,很多重要论断不但是能够成立的,而且开创了文革研究的新范式。笔者之所以这样断言,是因为在过去的十多年时间里,自己一直在研究江苏省内的文革运动,地点涉及南京、徐州、苏州,近期又专题研究了苏北的一个偏僻小县。本书提到的很多情况,例如文革运动从大城市向小地方逐步扩散的整体态势、干部群体在地方派性斗争中的活跃表现、军管如何加剧了地方派性冲突、革委会成立前后的“暴力升级陷阱”、非正常死亡数据的阶段性增长,等等,都在笔者的实证研究中得到验证。 本书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两个:第一,可能是考虑到西方读者的背景知识和理解能力,书中使用的一些历史概念完全脱离了中国的历史语境。例如在谈到文革期间的农村情况时,多次使用了“集体农场”一词;而当时中国农村的集体组织形式包括“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第二,本书的论述以数据统计分析为基础,因而一些重要数据暂付阙如也会影响到论述的严谨性。例如在不同章节中有些用作对比的数据,类比项并不完全对等;在一些应该使用绝对数字的地方,作者只能用百分比代替,反之亦然。不过这种个别的、细微的瑕疵,并不影响本书的核心观点和主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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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年代的草民痛史 ——《黑与白的记忆》序
赵晓铃
一直以来,总以为自己是文革的亲历者,也读过好些文革研究著述,今天读完了《黑与白的记忆》才明白,文革远远不是我所经历所了解的那些事,它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危害程度,尤其是对中国人心理的毒害程度,远远超过了我的了解和想象! 30年前,听广西朋友讲广西那时有炒食活人心肝的,吓得一夜不能睡。后来,知道了那时北京大兴发生的事,又知道了那时湖南道县发生的事。现在,老谢的书告诉我,大兴、道县和广西发生的那种骇人听闻的事,在当时还不属于重庆的四川省万县市也发生过! 春天曾见到老谢在北京创业的儿子,说起父亲的著作,孩子说:“就是太沉重了。”这是指老谢前几年出版的《所谓草民》。小谢一代人对这样的书已无多大兴趣,他们有许多比历史更需要关心的事情。现在,老谢在《黑与白的记忆》里讲述了在《所谓草民》主要内容之后发生的更为沉重的故事,当年从拉大锯、扛米包的临时工到烟熏火燎的司炉工九死一生的惨痛经历,还再现了江边古城那一段血迹斑斑的历史,那样的荒诞不经,那样的惨无人道,那样的卑微屈辱,更加挑战读者的承受能力! 今天的青年确实很难想象,那些惨烈的战斗竟然发生在昔日的工友或同学之间,那种残暴的杀俘事件,那一条两尺宽的带着人的白色脑浆和黑色头发的血路出现在没有任何外族入侵的中国内地小城,被残杀的都是无辜的普通百姓!而那个惨绝人寰的人间地狱竟设在民国时期修建的风景幽美的北山公园!那随意地剥夺人的自由,野蛮地草菅人命的所在,竟是民国时修建的承载人类文明精华的图书馆! 为什么小脚的居民委员和肥皂厂的范主任就是要千方百计地把无辜的青年往死里整?为什么当过志愿军的老战士被关押在民办的牢狱里被残忍地杀害?为什么原来纯朴的农村小伙子成了以毒打同类来“过瘾”的毫无人性的混世魔王?这是怎样难以理喻的荒唐人生?这是怎样令人痛心的社会悲剧? 为什么“少数人玩弄的政治,在和平年代也能让这些使惯了锉刀、榔头的手握起钢枪;能使打着同样的旗帜,呼喊着同一类口号的人们内心充满仇恨,相互间进行殊死拼杀”?甚至街头路边的老人妇女也鼓掌欢呼武斗的队伍,叫着“快追快追”,鼓励他们去打杀与自己无冤无仇的“保皇派”? 为什么那时被打倒、被剥夺了尊严和基本的权利甚至生命的人们,对于压迫与苦难,竟然多数都取逆来顺受的态度? 有位学者说,“当一个社会把虐待冠以正义、崇高的名义之后,虐待行为就一定会发生。当‘残酷无情’为主流所提倡时,不可避免地便会释放出人性中固有的虐待欲。”那个时代,斗争圈子里的人们,别说是国际战争法,政治伦理完全不讲,就连基本的人伦、道德底线都消失殆尽。 然而,是什么样的手段才能把泯灭人性的社会动员达到如此深广?是怎样的骗人伎俩才能将这号称有两千年文明的民族折腾到如此颠狂? 有一个细节甚至比凶狠的打杀更让我心惊。 文革初起,街道红卫兵上门抄家。那天家里只有当年的青年老谢、他的小弟和妹妹,红卫兵查抄“反动日记”并批斗老谢,闹到晚上十点多钟。 待红卫兵离开后,被挡在外面不准进屋的母亲与弟弟妹妹才进来收拾被抄得乱七八糟的家,从来话就不多的母亲问了一句:“又是啷个了?” 老谢答了一句:“我也不晓得啷个了!” 然后大家无话,草草收拾了一下,然后洗漱,关灯睡觉。 没有哭闹,没有受打击后的不安,甚至没有叹息。 一家人这样平静的反应比在这种场合下常常会有的惊恐愤怒更让人心疼。他们不是麻木,他们是习惯了。 那个年代,我们的国土上,有这样习惯的人还有多少啊! 这本书里,让人心疼的细节比比皆是。 在“学习班”的每个夜晚,每位“学员”身边都会有人备了纸笔躺在身边监听,随时记下“学员”梦呓中的反动言论!在看守所中,苛严的监规,高压和恐怖已成为生活的常态。但是,在学习班门外,在高墙以外,从庙堂到江湖的日常生活里,监规与恐怖也是无处不在啊!人们早已习惯了不能自由讲出自己的想法,甚至不能自由地思考,否则就会失去更多的自由,受教育的权利、工作的权利、恋爱结婚的权利,甚至生存的权利也会因此而被侵犯、被剥夺! 几十年过去了,中国和世界发生了许许多多巨大的变化,文革的许多亲历者并不愿意打开屈辱的记忆去揭开那已结痂的伤口,谁都愿意很阳光地面对今天呀。然而,那不堪回首的一切真的过去了吗?那种关于言论和思想的高压与恐怖真的完全消失了吗?人们对于高压与恐怖的顺从和习惯也消失了吗? 既然酿成悲剧的根源并没有认真追究,那过去的一切还会重返么?昔日的悲剧与荒诞会不会以另一种方式存在呢? 这些让人发怵的问题正是老谢这些年和老友们忍痛负重,反复重温当年的苦难,再慎重地负责任地写下这本书的重要原因;也正是我向读者郑重推荐这本书的重要原因。 许多时间以来,中国文学令人失望,其随处可见的孟浪与猥琐令人生厌。在《黑与白的记忆》里,我却惊讶地发现了文学在人的苦难中的高贵的力量。那真是暗夜里遥远而清亮的寒星啊!凭着与生俱来的对书籍的热爱,凭着文学的滋养,炼狱不但没有使年轻的司炉工失去尊严与灵魂,却玉成了一位不断思考的作家! 老谢在讲述苦难的同时,还流连老万县市的景致。写到昔日家乡的自然风物,会有一种细致的观察,典雅的,甚至瑰丽的深情的语言,那是因为,往昔的家乡,小街屋舍,青山江流,丽日和风……比人与社会更温情也更公平地对待这自小便与苦难相随的汉子,他的生命在其间得到慰藉。借此,我们就看到了老万县市那早已消失的生活场景。 当然,这本书最重要的,是一部负责任的个人记录,是一幅林林总总的文革众生相,也是我们民族散发着热血腥味的一段痛史!是教科书里、官方正史里没有的一段影像,是文革亲历者必须要向后人交代的不可含糊更不可删去的一种真实! 201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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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与白的记忆》跋
程地宇
当下活过60岁的人,心底里大多有一个强烈而执拗的念头,那就是想要彻底弄清自己活过的这段历史的真相。 然而,在这个活过来的时代里,尽管各种各样的“揭秘”“解密”如潮水般涌现,而真相却被高度稀释;形形色色的“回忆录”“亲历记”似雪片般飘来,而真相却依然被冰冻。 人们终于发现,所谓彻底弄清历史的真相,在当前几乎是不可能的。 集体失忆,不仅是一个民族可怕的痼疾,而更可怕的是这个痼疾被一些人刻意扩散和强化,以至于一代人还活着,下一代就已经对他们曾经活过的状态表示怀疑。 但是,这些活过来的人们并不甘心于真相的幻灭。他们醒悟到:真相其实就在自己身上。人们曾经和正在持续的生命历程就是真相的一部分。写出自己与同时代人的遭际和命运,挣扎和诉求,就是在守护历史,就是在还原真相。 于是,越来越多的终于活过来而且还依然活着的人,逐渐地形成了这样的意识:再现一代人的原生态生活,守护一代人的生存信息,是这代人最后的使命。 这不仅仅出自人生迟暮中思旧感怀的心理驱动,也不只是卑微的草民为了证实自我价值的叙述策略,而是为了给历史留下一份证词,一份浸透了血泪的书证。 谢声显的这本“草根春秋”(这是我临时给他凑的一个书名)是《所谓草民》的续篇。这里所记述的事实,足以令现今的都市族群“大跌眼镜”,但这些叙述却是最本真的生活,真实到没有半点水分。我是作者所叙述的这个时代的亲历者,对书中的各种事象早已见惯不惊。而且在与老友多年的闲谈中对书中的情节也早已了然于心。然而当我通读这部“熟悉”的作品时,仍然不寒而栗。读到在武斗中一派群众组织撤退时悍然进行的大屠杀时,竟震惊得目瞪口呆。此前,在潭獐峡的一次笔会期间,习习晚风中,一群人聚在一起闲聊神侃。一位朋友偶尔谈及万县市文革武斗中的情况,他说,某派撤退时,把“四类分子”及其子女推进红苕窖里,拉开两颗手榴弹扔进去就跑。我万分惊疑,问道:“是不是真的?”当场好几位朋友一同证实说:“是真的。” 我的眼前立即浮现出一双双茫然无助、逆来顺受到丧失了惊恐感的眼睛。 我曾经在1965~1966年间在万县市参加过所谓“四清”运动。作为“工作组”的一员,曾多次随同组长召开“四类分子”及其子女的训话会。给我留下了极深刻印象的是那些年幼的“可以教育好的子女”的眼神,他们与生俱来的“原罪”,使他们与生俱来地沦为异类和贱民。他们的生命的意义就是“原罪”的符号,他们对世界的认知就是“原罪自我”外不可进入之境。无论是把他们同其父母“一锅煮”,还是把他们同其父母“区别对待”,其实都没有本质的差异。 后来,与几位朋友重游40年前到过的走马镇。在苍凉的老街上,一位友人告诉我,他的妹妹初次参加工作,到走马岭收购中药材,当地人对她说:“不怕,我们这里的‘四类分子’全都被消灭了,很安全。”我不知道在这穷乡僻壤里究竟发生过怎样的“革命行动”,也不明白在这充满温馨关怀的话语里,究竟包含着几多对私刑和暴力的泰然和包容。我长长地吐了口气,但见老街危楼破屋的缝隙间,露出一轮寒冷而苍白的冬日。 我曾经研读过《蜀碧》《蜀难叙略》一类的书籍。鬼使神差似的,我总是把张献忠屠四川的史实同四川(包括今重庆)文革的历史搅合在一起,好像有一种腥膻的脐血流贯其间。《蜀碧》的作者彭遵泗在《自序》中说:“夫考古之籍,推蜀之由,张仪之启疆,公孙之跃马,谯纵之迫胁,李特之狂戆,王建之发迹,知祥之踵据,玉珍之草窃,争城夺地,创霸图王,而皆抚有蜀民,不敢荼毒,何献肆恶,一至此耶?貙虎嗜人,不识好恶,兽心野性,固与人殊也。”彭遵泗对张献忠荼毒四川的终极原因的解答是“兽心野性,固与人殊”,即人性泯灭。 人性是怎样泯灭的?——是谢声显此书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书中每一个故事都记述了这个泯灭的过程,它是那样“自然”和“合理”,其涵盖的人群又是那样的普遍和广大,因为它是以“革命”的名义所进行的,而且还有一顶堂皇的桂冠曰“文化”。这种以泯灭人性为代价的“革命”,不仅是上层的权力博弈,而且也是当时人们别无选择的生存方式。无独有偶,张献忠也被左派历史学家们封为“农民起义的领袖”,他也是打着被左派授予的“革命”大旗杀人放火的,只不过还没来得及挂上“文化”的招牌。 把谢声显关于草民的姊妹篇加以比较,我觉得前者(《所谓草民》)展现了主人公摆脱“原罪”的魔咒,在求生存的奋斗中所实现的自我救赎,是一曲人性复归的交响曲,奏响了历经苦难后的精神凯旋。而作为后者的此书却更像一曲雄浑悲壮的挽歌,唱彻《薤露》《蒿里》之痛,穿透天地神鬼之心。令人难以忘怀的那中学生们在滂沱大雨中抬尸游行大放悲声的场面,构成此书的核心意象,戛然定格,挥之不去;那血水与泪水的纵横交流,并非仅仅是一个事件的细节,而是这一叙事自身固有的历史本相。令人感到讶异的是,作者这本书整体叙述风格的出奇冷静。这种冷静需要强大的精神承受力。谢声显的超卓之处正在于他绝不以展示伤口的方式来营造惨烈的氛围,也弃绝以飞泪恸哭的情绪渲染来赚取读者的共鸣,于是在无尽的忍耐中积蓄的爱及非类般的悲悯,在沉默的压抑中获得的头戴荆冠似的肃穆,赋予此书以一种智者之酷,仁者之戚。 但也许叙述方式无关宏旨,人们更关注的是此书所描述的悲剧会不会重演? 问苍天。天不语。 201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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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与白的记忆》电子书编校后记
何 蜀
《黑与白的记忆》一书,多年前是我向出版社推荐后,出版社与作者联系上的(美中不足的是出版时因编辑失误而造成编印中的质量事故,详见作者的《补充后记》),后来我又在自己编发的电子刊物《昨天》上选发过其中片断,因此对本书的内容可以说是相当熟悉了。但这次在交朋友制作电子书之前习惯性地检查格式与插图时,仍不由自主地被书中内容吸引着重新读下去,有些章节还反复读了多遍。从内心里感到,这真是一本值得向读者推荐的好书。为此,我又情不自禁地对书的内容做了一些编辑与校对,并要求声显兄自己也再仔细校对一遍,尽量让本书能避免史实、文字等方面的失误,使之更少遗憾。 声显兄的前面一本回忆录《所谓草民》,也是经我向出版方面的朋友推荐后得以出版的。令我们没想到的是,为了赶当年的书展,书出得很快。更让我们没想到的是,书出后,没有任何宣传炒作,竟获得了许多读者与评论界自发的好评。因此我相信,作为《所谓草民》续篇的本书,一定会更加受到读者的欢迎,因为它的内容比前一本书更精彩,视野更开阔,从一个人的命运反映了一个地区的文革大动乱,作为一介草民的作者有些遭遇更加让人惊心动魄,也会带给读者更多的从“史无前例”年代死里逃生之后的人生感悟。 2024年5月20日于重庆风江阁 —————————————————————————————————— 【编读往来】
刘庆丰:小红书也要“消毒”
第252期《昨天》李晓航先生的《文革时期查禁图书举例》,资料性很强。其中谈到解放军总政编印的《毛主席语录》,即当时人手一册的“小红书”。“文革前出过两个版本,这两个版本在‘思想意识修养’专题中有语录引用了刘少奇的话。……1967年4月出第四版,因这时刘少奇已经明确被打倒,所以删去了刘少奇的语言和提法”。 文革前的《毛主席语录》主要是在军内发行,以简易读物的形式作“捷径”来引导文化程度总体不高的战士们领会“毛泽东思想”。面向民众大规模发行《毛主席语录》是在1966年“红八月”前后,经过半年的全面铺开,到1967年4月戚本禹在《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中不点名地批判刘少奇时,小红书在群众中已基本普及。刘少奇及其最重要的著作《论共产党员的修养》(这时已被贬称为“黑修养”)当然不能再提了,那民众手中的红色语录本中的“刘毒”该怎么处理? 小红书中应处理的一共有三处,一是有个章节的标题叫“思想意识修养”,因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已经受到批判,“修养”一词也受到牵连而成为只有贬义的“坏词”,因此这个标题要改成“纠正错误思想”;二是全书目录中也有“思想意识修养”要做相应的修改;三是208页第二段语录是“……刘少奇同志说过,有种人的手伸得特别长,‘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大笑)”(此条后被简称为“刘少奇大笑”)。当时的做法是在新华书店大量免费提供已经剪裁好的“修改页”,让人们拿回去自行把《毛主席语录》中含毒的三页裁下,贴上改印的纸页。当然读者们也可以把小红书拿到新华书店去,让工作人员处理。但因人太多,多数人仍是把剪裁好的“修改页”拿回家去自行处理。奇的是当时人们对小红书做这样的“技术处理”都很自觉,没人抱怨。即使不做处理,也没人强制,更没人检查。当时批斗了那么多“反革命”,但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谁是由于不给语录本“消毒”而被批斗的。当然也更没有谁敢因语录本中有赞赏并引用刘少奇的话而称之为“替刘少奇歌功颂德、树碑立传”的“毒草”。那时可是有相当多的书籍、文章或电影、戏剧里,只因出现了一句提及某个被打倒的领导人名字而被批判为“大毒草”遭到查禁的。 几年后林彪垮台,《毛主席语录》中林彪的题词和林彪署名的《再版前言》显然都不能要了。由于纪录电影和一些照片中林彪出场均是“语录不离手”,故民众对语录本也丧失了神圣的崇敬,一般就很少有人自觉带小红书出门了。比如我于1972年春下乡插队时,根本就没考虑过要带《毛主席语录》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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